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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關于加快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的通知
冀農業(yè)機發(fā)〔2017〕14號
各市、縣農業(yè)(農牧、農機)局:
為貫徹落實農業(yè)部辦公廳《關于加快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促進農業(yè)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通知》(農辦機〔2017〕9號)精神,實施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深化改革,敞開補貼
積極適應農業(yè)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業(yè)綠色發(fā)展的需要,進一步改革、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,對納入我省補貼范圍、并在我省完成歸檔的產品,全部實行敞開補貼。對購置糧食烘干倉儲、深松整地、免耕播種、高效植保、節(jié)水灌溉、高效施肥、秸稈還田離田、殘膜回收、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促進綠色發(fā)展的機械設備實行優(yōu)先補貼,應補盡補。
二、采取措施,加快進度
各地要盡快實施敞開補貼,進一步簡化操作程序,及時做好補貼申請受理、資格審核、機具核驗、受益公示等各環(huán)節(jié)工作,切實加快補貼實施進度。實施敞開補貼后,一律實行資金限額內“先購后補”,補貼對象在當年確定的補貼機具和銷售商范圍內,自主選擇機具生產企業(yè)、產品和經銷商。補貼對象購機后帶機(不便攜帶的現場安裝機械除外)和相關材料到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辦理申請、機具核實、資金結算等補貼手續(xù)。實行“先購后補”操作方式后,各實施縣要根據本地實際需求和補貼資金額度,合理選擇確定補貼機具重點,科學制定各類機具補貼數量和使用補貼資金方案,連同補貼資金使用進度等實時向社會公布,讓購機者及時了解資金使用等情況。按照“先到先補、資金用完為止”的原則嚴格控制,防止出現因盲目購機造成社會不穩(wěn)定問題。對于受資金限制等原因未補貼的當年購置機具,下年度予以優(yōu)先補貼,并按下年度補貼政策和標準執(zhí)行。
三、加強宣傳,公開政策
各級農機管理部門,要充分利用《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專欄》及新聞媒體、專業(yè)網站等,及時、全面公布補貼政策、年度實施工作方案和資金使用方案、補貼額一覽表、補貼產品信息表、資金使用進度、補貼受益對象等信息。要確保已公布的補貼政策咨詢和投訴電話有人值班、有效暢通,相關工作電話號碼發(fā)生變更的,要及時報告省農機局。各市農機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督導,按季度開展《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專欄》及相關咨詢和投訴電話督導檢查,并予以通報。各實施縣要高度重視《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專欄》信息維護工作,及時更新相關信息,并在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,及時通過《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專欄》發(fā)布年度享受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和年度實施情況公告。
四、嚴格程序,加強監(jiān)管
各級農機管理部門,要圍繞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操作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,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(guī)程,規(guī)范業(yè)務流程,明晰崗位職責,強化監(jiān)督制約。要充分尊重購機者選機購機和機具使用、處理自主權,進一步細化完善補貼機具核驗流程,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、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(jiān)管,積極探索實行購機真實性承諾、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(jiān)管方式。要認真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考核,不斷提升實施管理水平。要全面貫徹落實部、省有關農業(yè)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(guī)經營行為處理辦法,加大違規(guī)行為查處力度,嚴處失信違規(guī)主體,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正常工作秩序。
此前省級相關農機購置補貼規(guī)定與此文不符的,按此文件執(zhí)行。
河北省農業(yè)廳
2017年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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