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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蒙古自治區(qū)關于提供2012年農機產品價格等信息的緊急通知
關于提供2012年度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價格等信息的緊急通知
區(qū)內外農機生產企業(yè):
為了落實農機購置補貼專項政策,掌握并積累補貼產品銷售價格等信息,進行備案供監(jiān)督管理和價格評估,需要準確掌握補貼產品價格動態(tài),請按要求做好價格等信息提供工作。
一、補貼申報產品范圍
(一)已入選《2012-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(yè)機械產品目錄》(公示稿),產品并屬內蒙古2012年度非通用類補貼范圍。
(二)已入選《2012-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(yè)機械產品目錄》(補充產品公示的公告),產品并屬內蒙古2012年度非通用類補貼范圍。
(三)已入選《2010-2012年度內蒙古自治區(qū)支持推廣的農牧業(yè)機械產品目錄》及2012年調整(公示稿),產品并屬內蒙古2012年度補貼范圍(含通用類補貼產品)。
二、有關事項說明
(一)已入選2011年度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目錄的產品不需申報,但需要做銷售價格備案工作。不屬補貼范圍產品相應取消。
(二)凡國家或內蒙古支持推廣目錄(2012調整)正式公告涉及取消、變更、修正等信息,補貼產品范圍將予以相應調整。
(三)根據(jù)補貼機具分類分檔辦法,按照“就低不就高”的原則,結合近三年補貼銷售價格等情況,對2011年度已入選內蒙古補貼目錄內產品,補貼額明顯高于同類同檔的,經研究后做相應調整,原則上不受理補貼額調高申請。
(四)產品銷售價格備案。為有序落實政策,維護農牧民權益、遵循市場、加強監(jiān)管,對所有入選內蒙古2012年度農機購置補貼范圍企業(yè)產品進行銷售價格備案,包括國家通用類補貼產品。
(五)按要求、按時填報附表,并報送原始材料,請企業(yè)之間相互轉告。
(六)凡不按時報送,銷售價格不備案,填報材料不齊全、不完善,虛報數(shù)據(jù),填報產品結構形式、配置參數(shù)、作業(yè)參數(shù)與性能和實際不符、不齊全,不提供機具圖片、產品鑒定報告、產品說明書,不嚴格按照本次規(guī)定辦理價格備案事項,過期未報、報告不實等,將影響本企業(yè)補貼產品資格。
(七)入選國家支持推廣目錄且屬通用類補貼產品(不含入選內蒙古支持推廣目錄的通用類補貼產品)和已入選2011年度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目錄的產品(補貼范圍納入的)僅需填報附表1、4(同時發(fā)送電子版),并同產品說明書一式一份一并郵寄原始材料。
三、材料報送及要求
(一)申請材料裝訂順序
1、封皮;
2、附表1、生產企業(yè)基本信息表;
3、附表2、2012年度內蒙古非通用類農機購置補貼范圍(及入選內蒙古支持目錄的通用類產品)申報表;
4、附表3、2012年度內蒙古非通用類農機購置補貼范圍(及入選內蒙古支持目錄的通用類產品)申報產品圖片粘貼表;
5、附表4、2012年度通用類及2011年已入選內蒙古補貼目錄產品銷售價格備案表;
6、附件1、產品鑒定報告;
7、附件2、產品說明書。
(二)材料提供要求
每個產品機型單獨制作一本申報材料,一式一份整齊裝訂后特快專遞至內蒙古農機推廣站產業(yè)化科,同時將申報材料(附表1—4)電子版(含產品實物照片)發(fā)郵件到nmnjwz@126.com郵箱,郵箱有自動回復。電子版發(fā)送準確無誤,一經接收不得修改。不得隨意修改附表格式,內容務必完整、準確。
材料報送截止時間:2012年2月10日。申報材料原件郵寄地址: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(qū)鄂爾多斯東街,收件部門:內蒙古農機推廣站產業(yè)化科,郵編:010010,咨詢電話:0471—4303826、4300269(傳真)、13848151311。
內蒙古自治區(qū)農牧業(yè)廳農機局
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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