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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醴陵農機局黨委書記8萬元買官被騙
據(jù)華聲在線-三湘都市報10月24日報道 今天,(湖南)醴陵市法院公布一起買官詐騙案:該市某局黨委書記8萬元買官被騙,詐騙者徐某獲刑3年半。經(jīng)多方印證,記者獲知“買官”者為醴陵市農機局黨委書記葉長華。案發(fā)至今,其仍在原崗位上任職,似乎未受“買官”事件影響。
為當局長送給領導8萬元
醴陵市法院的案情通報顯示:去年四五月間,該市某局黨委書記葉某欲謀求職務升遷或調動,辦公室主任龍某“領會”意圖投其所好,開始四處活動。一次,龍某與為該局送飲用水的湯某(龍某的連襟)談及此事,湯告訴龍,自己的鄰居徐某與某市領導關系很好。
龍要湯與徐聯(lián)系,利用對方的關系幫葉搞定職位調動一事。通過湯的引薦,葉、龍二人多次與徐見面。起初,葉、龍二人對徐的“能耐”有些懷疑。一次會面,徐將一份有市領導簽名的拆遷工程項目招標文件及批件在葉、龍面前顯擺,說這是自己幫朋友找領導簽下的項目。由此,葉、龍二人對徐深信不疑。
不久,葉、龍、湯與徐商量送禮給領導希望當上局長或調任其他職務,并**終確定送8萬元銀行卡。隨后,葉拿8萬元現(xiàn)金給湯,約定好8萬元先由湯出示借條給葉,如果事未辦成,湯將錢如數(shù)退還給葉。
今年1月30日,湯出示借條給葉,以自己的名義將8萬元存入銀行,并于同日將8萬元銀行卡交給徐。徐向湯出具了收卡收據(jù)。
1月31日、2月15日,徐先后兩次在銀行卡上支取現(xiàn)金49900元和30000元,均揮霍一空。今年3月,見職務升遷、調動一直沒有消息,葉、龍等人找到徐,方知被騙,于是報警。案發(fā)時,銀行卡上只剩下100元。
“受騙人”仍在原崗位工作
記者通過多方調查證實,涉案的葉某為醴陵市農機局黨委書記葉長華。葉長華在電話中說,錢是他借給別人的,隨后便匆忙掛斷電話。該案中為葉活動升遷一事的龍某為龍春華,龍告訴記者,湯是他的姨夫,他在本案中確實做了一些聯(lián)絡工作。
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超說,本案中因為被騙者葉長華并未行賄成功,故而不能構成行賄罪,但葉、龍的行為已違反黨章及紀委相關規(guī)定,屬違紀行為,應受到黨紀處分。
24日,記者就此致電醴陵市農機局,一工作人員說,葉長華下鄉(xiāng)檢查工作去了,其一直在原崗位工作。
事后經(jīng)查實,徐某當初出示的領導批件系偽造,這是一起蓄意而為的詐騙案件。但一位在醴陵生活多年的人士說,一位農機局黨委書記為升遷、調動就愿意花掉8萬元,這筆不菲的行賄資金值得深究,此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?shù)氐墓賵錾鷳B(tài),違紀干部未受處分印證了這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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